该《管理办法》与2014年我市出台的培训费管理办法的主要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培训类别增加。2014年出台的培训费管理办法没有细分培训类别,新的《管理办法》将培训类别分为一类培训和二类培训。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厅局级人员的培训项目,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及以下人员的项目。
二是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提高。2014年出台的文件省内培训综合定额标准为400元/人/天、省外为450元/人/天,就当前而言标准偏低。新的《管理办法》确定省内一类培训为480元/人/天,较之前提高80元/人/天;二类培训为440元/人/天,较之前提高40元/人/天。省外一类培训650元/人/天,较之前提高200元/人/天;二类培训550元/人/天,较之前提高100元/人/天。
三是讲课费不纳入综合定额标准。2014年出台的文件讲课费包含在综合定额标准之内,而新的《管理办法》明确讲课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同时,讲课费(税后)的标准实质上也有提高。根据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副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不超过2000元(2014年文件中副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4000元(2014年文件中正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不超过6000元(2014年文件中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不超过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