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按照《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市直单位自身建设(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长直字〔2017〕4号)要求,
各党(总)支部高度重视本次督查,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适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聚精会神抓党建。大部分支部按要求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双述双评、党员学习教育、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的督促检查、结对共建活动、党费收缴管理等一系列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一季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督查,各党(总)支部进一步增强了党建工作意识,对自身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对照标准要求,认真排查不足,进行加工补课,做到扬长避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