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365bet体育在线投注】 【发布时间:2017-01-25 17:21:30】
 

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15日在长沙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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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落实情况、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要求,以及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促进转型升级,保障民生改善,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监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执行工作。

(一)服务发展措施进一步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成立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基金投入、股权投资等措施,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展。支持新组建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大集团,撬动更多资金助推园区、片区加快发展。完善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财政扶持政策,顺利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国际会展中心等项目建设。制定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政府购买服务活动,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两型产品协议定向采购,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全面完成营改增试点工作,营改增试点改革企业户数达9.3万户、涉及税基198亿元,基本实现全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认真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取消、停征、降标和整合政府性基金7项,降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批次29项,减轻企业负担约6.43亿元。

(二)预算执行约束进一步强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市本级公共项目支出管理,建立预算指标、国库支付、账务处理数据互通制度,提升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益性。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资产底数、完善操作程序,为科学、有效和动态监管国有资产工作奠定了基础。积极创新非税收入电子收缴管理,全面启动市属42所学校网上在线缴费改革。强化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市属465家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区县(市)全部启动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积极防范财政经济活动风险。

(三)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推进。加大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改革力度,全面取消市本级所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规定,实现四本预算的统编、统批、统管、统筹。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全部纳入预算规范管理,探索试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中期(2017-2019年)财政规划,按规定将5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让更多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市本级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市168个乡镇(街道)全部纳入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修订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研究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调控挂钩机制,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养老保险、公务用车等改革顺利推进,切实发挥财政改革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

(四)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下大力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通过收回以前年度结转结余、撤销财政专户等方式,积极盘活存量资金10亿元统筹用于各项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开展厉行节约专项督查,规范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管理,市本级三公经费预计同比下降6.21%。积极完善财政民生保障机制,坚持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占比进一步提高,市本级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9.5%,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确保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五)法治财政建设进一步加快。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全市部门预算公开实现全覆盖,三公经费公开全面推进。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国地税窗口互驻、联合办税、联合执法、协同征管机制基本建立,全年市本级综合治税成果约12亿元。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突出内部监督和外部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项目集中检查相结合,着力构建财政监督检查新机制。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机制,进一步扩大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范围。深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目标管理,推动单位绩效自评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年配合各级审计部门积极开展各项审计,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并积极整改。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报告预算调整、绩效评价、债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积极办理涉及财政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2件,接受监督更加深入。

二、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务实奋斗、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2016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预计数(下同),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8.18亿元,增长10.3%。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1.26亿元,剔除营改增调整税收分享比例的因素后,同口径增长7.86%。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8.08亿元,比上年减少116.09亿元,下降28.03%,下降较快的主要原因是国土收入减少。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45亿元,比上年减少3.11亿元,下降15.9%。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8.19亿元,比上年增加5.84亿元,增长4.77%
    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0.85亿元,比上年增加65.85亿元,增长7.12%。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5.37亿元,比上年减少130.42亿元,下降29.26%。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4亿元,比上年增加3.52亿元,增长22.17%。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6亿元,比上年增加14.9亿元,增长16.36%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54亿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8.97亿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230.45亿元,比上年增加19.03亿元,增长9%;非税收入88.09亿元,比上年增加9.94亿元,增长12.72%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88亿元,为调整后预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支出调整预算数加上级追加支出及补助下级支出,下同)的93.41%,比上年增加57.72亿元,增长20.03%。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9亿元,增长0.61%。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公共安全支出27.69亿元,增长10.04%。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落实办案、装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等专项支出,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教育支出45.26亿元,增长10.71%。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水平。支持完成67所薄弱学校改造任务。拨付18.79亿元支持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市青少宫等新校区扩建及校园提质改造。拨付3.4亿元推进长沙智慧教育等信息化建设,支持消除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拨付1.5亿元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300所。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从0.2亿元提高到0.3亿元,投入0.2亿元对39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建设进行奖补。

科学技术支出16.56亿元,增长10.7%。主要用于启动长株潭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助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和创新创意等产业发展,加大企业创新研发和创新平台投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9亿元,增长11.67%。拨付2.01亿元落实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策。拨付1.17亿元保障三馆一厅免费开放和运行维护,支持炭河里遗址公园、国王陵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拨付1.46亿元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支持举办长沙国际马拉松比赛等各项体育赛事。拨付1.9亿元,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提升长沙文化形象,助推长沙成为2017年“东亚文化之都”当选城市。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8亿元,增长62.58%,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弥补2014-2016年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主要用于加大退役人员、困难群体救助力度;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60元统一提高到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5元;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创业就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3亿元,同口径(剔除补发以前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1.5亿元的因素)增长10%。主要用于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提标,人均年补助标准从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年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到45元。大幅提高独生子女伤残父母、失独父母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800元。支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农村重点乡镇卫生院建设以及农村中心卫生院设备配备配套补助水平,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条件。

节能环保支出15.28亿元,增长292.8%,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中央补助资金8亿元,长株潭城市群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资金3.42亿元。主要用于水源、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以及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理、乡镇污水处理、新能源汽车推广、黄标车淘汰补贴等工作。

城乡社区支出100.16亿元,增长20.08%。拨付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26.41亿元,湘江新区、武广新城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1.96亿元,城市管理维护经费19.27亿元,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注册资本金16.4亿元,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回购资金11.85亿元。

农林水支出10.99亿元,增长22.52%。支持保护和补偿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61.36万亩,重点扶持省定贫困村85个,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面积103万亩。安排4.1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安排1.7亿元用于城乡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安排1.47亿元扶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安排0.66亿元保障困难村干部和村级组织运转。

交通运输支出21.32亿元,增长10.29%。拨付地铁营运、公益性乘车补贴等公共交通专项资金8.5亿元,拨付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4.7亿元,拨付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4亿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19亿元,增长3.37%。拨付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补助资金4.2亿元。拨付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1.7亿元。拨付产业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补助资金1.2亿元。拨付弥补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经费缺口和破产企业人员安置等资金1.13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28亿元,增长9.98%。拨付国际国内及支线航线补助资金2.23亿元。拨付1.8亿元促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拨付1.07亿元支持智慧旅游项目建设、红色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形象宣传等工作。拨付会展专项资金0.35亿元,支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展会落户长沙。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6亿元,增长7.94%。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地震勘测、气象事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8.46亿元,增长163.55%,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拨付棚户区改造配套资金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2.38亿元,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72亿元,同口径(剔除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的因素增长4.3%。主要用于粮油储备等工作。

其他支出14.12亿元,增长 1.36%。主要用于驻长部队补助、人防工程建设、税务征管经费、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

3)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3.44亿元。

4)经批准的市本级债务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政府债券302.1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3.64亿元(含定向调增限额发行5.65亿元一般债券),置换债券268.53亿元。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数据,至201611月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477.75亿元(最终以决算数据为准)。经省财政厅初步测算,2016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级次为绿色安全,风险整体可控。

5)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6年市本级预备费4.5亿元,主要用于应急防汛、自然灾害、救急抢险、年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不可预见的政策补贴等方面。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5.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2.89%,比上年减少81.91亿元,下降34.52%,下降较快的主要原因是国土收入减少。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7.5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17%,比上年减少112.04亿元,下降41.5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52.6亿元,农林水支出0.0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05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亿元,其他支出3.77亿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79亿元(不含上年结转收入3.6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4.67%,比上年减少4.23亿元,下降22.23%。其中:利润收入14.63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16亿元。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7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26亿元,增长14.56%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96亿元,为预算的89.89%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1.38亿元,为预算的89.6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形成支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1.2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8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0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47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6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12亿元。

预计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均可实现收支平衡。上述数据是根据预计数汇总的,在地方财政决算汇编后将会有适当变动。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经济持续下行的不利形势,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水平,财政工作依然保持平稳运行。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财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和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纳税人的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财政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四本预算”的统筹安排使用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市与区县事权和支出责任有待进一步理顺,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规范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财政支持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效应有待进一步放大,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7年,我市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机遇和挑战并存。从宏观层面看,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发展动能转换,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增长动力。从外部环境看,我省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将为我市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从我市自身看,近年来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成投用、重点产业项目投产达效,全市经济运行的积极因素不断积聚,动力将更为多元,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不断夯实。全市财政部门将坚持依法理财,健全体制机制,深化财税改革,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2017年,我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完善收入征管机制,依法依规征收,提高收入质量;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和民生改善;深化财政改革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财力情况,2017年预算拟作如下安排:

(一)全市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351亿元,增长10%。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7.3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46.1亿元,增长6.2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8.4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0.39亿元,增长3.49%。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3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9.87亿元,增长6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2.2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74.06亿元,增长57.7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7.62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62.12亿元,增长6.5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18.41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9.4亿元,增长3.0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8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1亿元,增长25.8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1.6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9.83亿元,增长28.09%

上述数据是根据区县(市)初编预算汇总的结果,待各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我们再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

(二)市本级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0.3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1.85亿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253.21亿元,比上年增加22.76亿元,增长9.88%;非税收入97.18亿元,比上年增加9.09亿元,增长10.32%

2)支出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17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4.96亿元,同口径(剔除调整地方政府债券增加支出27.99亿元的原因)增长10.2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4亿元,新增0.52亿元。主要是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26.78亿元,新增2.48亿元。主要是增加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警衔津贴调整政策及设备购置等经费2.48亿元。

教育支出44.43亿元,新增3.86亿元。主要是支持市直公办学校编制外合同制教职工待遇提高,每人每年从3万元提高到8万元,增加支出1.3亿元;免除中职学生学费及发放助学金补助0.78亿元;市青少年宫建设及校园提质改造资金1.78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17.95亿元,新增0.43亿元。主要是增加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强基工程研发投入补助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3亿元,新增0.75亿元。主要是增加世界杯预选赛场地整改升级资金0.45亿元,“三馆一厅”运行维护经费0.3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5亿元,新增5.93亿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从145元提高到155元,增加支出0.4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5.5亿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9亿元,新增0.81亿元。主要是落实中央提高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年补助标准政策,增加支出0.36亿元;离退休干部医疗资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支出0.45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9.35亿元,新增3.16亿元。主要是增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2.8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垃圾处置、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专项经费0.36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123.74亿元,新增11.01亿元。主要是增加城市管理维护经费2.8亿元,城区公园建设资金2.7亿元,湖南磁浮、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项目缺口补贴资金2.38亿元,被征地农民货币安置补贴资金0.5亿元。

农林水支出14.8亿元,新增0.53亿元。主要是增加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0.53亿元,解决69万农村人口饮用自来水问题。

交通运输支出15.58亿元,新增2亿元。主要是增加地铁及城际铁路营运补贴、城市公共交通补贴、交通设施维护等资金2亿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64亿元,新增0.26亿元。主要是增加弥补破产改制企业缺口资金。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22亿元,新增0.88亿元。主要是增加湘欧国际货运班列、国际航线补助等资金。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9亿元,与上年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2.55亿元,新增0.3亿元。主要是增加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53亿元,新增0.03亿元。主要是增加粮食产业化发展扶持资金。

其他支出14.5亿元,与上年持平。

市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0.3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50.1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22亿元,调入资金0.4亿元,上年结余结转24.42亿元,当年收入合计532.62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17亿元,加补助下级支出159.6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9.33亿元,当年支出合计532.17亿元;收入大于支出0.45亿元。

3)转移支付情况

省对市上级补助收入150.1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7.1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2.2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90.82亿元。

市对区县补助下级支出159.67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29.5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9.7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0.3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6.19亿元,与上年完成数基本持平。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68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5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6.67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0.79亿元。

2)支出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6.13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63%。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0.13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亿元。

市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156.1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4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04亿元,上年结余及结转收入2.78亿元,当年收入合计165.42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56.13亿元,加补助下级支出4.3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25亿元,当年支出合计163.69亿元;收入大于支出1.73亿元。

3)转移支付情况

省对市上级补助收入6.41亿元,市对区县补助下级支出4.3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8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1.25%(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购股权应交利润21.19亿元,较上年增加9.11亿元)。其中:利润收入22.56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33亿元,清算收入0.1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5亿元。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5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7.85%。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国资监管等。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3.1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1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8亿元,转移性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39亿元。

市本级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85亿元,加上年结转0.66亿元,合计24.51亿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51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2.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40.35%,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5.4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9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9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1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89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9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14亿元。

2)支出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0.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2.14%。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4.5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9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9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0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89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9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12亿元。

市本级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2.4亿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0.5亿元;当年净结余11.9亿元。

(三)政府债务

2017年,市本级积极申报新增及置换债券额度,并根据财政部有关政策要求,在政府债务限额内申请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根据省财政厅批复情况及时编制使用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四、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7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着力深化财税改革,推动创新发展,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目标任务。

(一)服务经济助推发展。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举措,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探索设立政府性引导基金,逐步增加财政资金有偿投入比重,稳步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健康运行,突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创新投融资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稳步推进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协助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合理利用金融产品,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助推转型升级,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制定节能环保、两型产品首购、订购和投标评审优惠等措施,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着力培优智能制造、互联网+”、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重点扶持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积极落实普遍性减税降费和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强化措施抓实征管。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调整情况,掌握重点税源变动趋势,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和主体税种的动态监控,强化收入分析、预测和管控。重点分析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和企业税负影响,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深化综合治税平台利用,推进国地税深度融合,支持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征收、应收尽收。创新征管方式,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保障措施,调动基层部门和单位协税护税积极性。加强非税收入稽查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继续拓展网银缴费、自助终端缴费等缴费渠道,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行为和提高征管效率。

(三)深化改革推动创新。深入推进四本预算统筹,稳步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快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继续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15%。关注中央及省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动态,探索建立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强化预算执行通报和调度,加强预算执行定期清理,压实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四)加大投入保障民生。坚持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调整优化民生保障制度,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支持学前教育普及发展、贫困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范围,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现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体化,继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标准,建立临时救助财政补助机制。健全财政支农各项政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先用于精准扶贫脱贫项目以及事关三农发展的项目建设。加大对城市综合交通、新型城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着力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

(五)严格制度规范监管。严格执行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债务限额及收支信息等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把存量债务化解、举债行为规范等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对区县(市)政府举债担保行为的监督力度。扩大绩效评价管理范围,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由市直部门向区县(市)、开发区、乡镇(街道)逐步延伸。完善财政监督检查体系,统筹全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协调联动的财政运行机制。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持续提升财政干部能力,增强财经纪律约束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着力打造“三个中心”、加快建设“四更长沙”,需要财政部门主动担当更大的责任、挑起更多的重担、提供更好的保障,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为长沙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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