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申请领表->受理->审核->刷卡提交->复审->制证->发证->归档
工作要求:
1、申请领表。责任人:业务承办人
①对经查证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发放办证须知1份、《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张和《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卡》1张。
②查证时,申请人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承办人需在网上(或合格名单中)查询成绩情况。
2、受理审核。责任人:业务承办人
①申请人提交申请表2份,信息卡1份,1寸彩照2张(分别贴在卡背面和表右上角);
②申请人除上述资料外,不同类型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a、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单科考试合格的提供毕业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全国高等教育学历网上认证表、身份证复印件;
b、中专学历单科合格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原件省厅验证后归还);
c、有湖南省电算资格证两科考试合格的提供电算会计资格证原件;
d、具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证书原件审核。
③业务承办人审核表和卡后在表上编档案序号审核时重点审核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码、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审核无误后由承办人在申请表审批意见栏签名盖章。
3、刷卡提交。责任人:会计处工作人员
业务承办人将收的表、卡及相关资料整理装袋送交负责刷卡的工作人员刷卡提交,刷卡时及时核对表、卡信息,发现有误及时联系修改。
4、复审许可(10天)。责任人:本处负责人和省厅会计处
①处室负责人在2份申请表审批意见栏签字(或盖章);
②处室工作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厅:2科考试合格者2001年前电算资格证须送原件到省厅审核;1科考试合格者中专学历须送毕业证原件、大专以上学历送学历复印件和网上学历认证单到省厅审核;
③省厅复审后放号许可。
5、制证(5天)。责任人:会计处工作人员
依据省厅放号数量及时打印证书,粘贴照片、压膜、盖公章。
7、发证。责任人:业务承办人
处室工作人员制好的证书统一交业务承办人核发。核发时,承办人应核实领证人身份,并由申请人(或领证人)在证书发放登记表上签字领会计从业资格证和申请表1份。
8、归档。责任人:业务承办人
由业务承办人将办证人申请表和领证表整理归档。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来源:365bet体育在线投注】 【发布时间:2012-12-02 19: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