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二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05-13 14:48:57】
长发改价费[2016]257

 

各区、县(市)发改委、财政局:

    现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二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2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二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211号)

 

 

                 长沙市发改委   365bet体育在线投注

              2016413

 

 

 

 

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二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6211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发改委、财政局,省直管县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湖南省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采取分步推进、分批降标的方式,2016年度第二次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415日起,降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卫计委、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等部门的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具体项目及降低标准见附件。   

  二、表中所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包括所属的所有项目。降低标准幅度为在现行标准基础上的降低幅度。 

  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所降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 

  四、各级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降低标准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附件:湖南省2016年度降低第二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表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2016322
http://www.nj8953.com/uploadfile/2016/0513/201605130250218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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