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循环经济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落实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相关工作要求,2017年市财政从“长沙市产业投资基金”和财力中共计安排8000万元专项资金,加上湘江新区及五大国家级园区自筹资金2000万元,共计筹措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我市与循环经济发展相关的环保产业、示范项目等。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实现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经建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