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市财政对2013年以来所有中央、省、市、区县(市)四级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支出明细等进行了统计和排查,并认真梳理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湘江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和验收情况;积极与省财政厅、市环委会、市环保局等涉环保部门对接,强化项目进度管控,严格资金监管,配合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任务。
(经建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