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收费取消单位正常运转
【来源:经建处】 【发布时间:2017-12-29 15:27:21】

根据财综〔201718号、财综〔201720号等文件关于取消和降标部分收费的文件精神,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市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市中等城乡建设职校、市海事局等7家市直单位已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2017年市财政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安排约4000万元用于保障上述单位的正常运转,消除政策性因素的影响。

                             (经建处  供稿)

】 【打印此页
?